近日,河北省禁毒委员会发出《关于对2019年度禁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冀禁毒委〔2020〕6号)。承德市公安局获得(设县市区公安局组)先进单位。承德县公安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兴隆县公安局获得(县市区公安局组)先进单位。刘树勇(双桥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廷伟(承德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孙明亮(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邓超(兴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禁毒中队中队长)等4名同志获得省级先进个人。
《通报》指出: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禁毒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责任定位,以全力打好“两打两控”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创建、禁毒重点整治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禁毒安保攻坚战为主线,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全省禁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激励斗志、鼓舞士气,省禁毒委员会决定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要求: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主动适应新形势,有效防控新风险,努力开创新局面,全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为建设平安河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