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推进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现就开展“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一)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非法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传统的侵财类犯罪,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赌博类犯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涉医涉校类犯罪行为。
(二)利用互联网开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枪涉爆等涉网犯罪行为。
(三)涉及毒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制毒和贩卖毒品犯罪。
(四)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环境安全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4日止,相关违法犯罪分子主动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受理举报单位将依法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和保密,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经济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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