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科目三考试路线的公告
来源:承德市公安局2018-07-11 10:29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积极推进县级考试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参加考试”要求,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研究决定:在我市由社会考试供给力量进行新的C1、C2机动车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试场建设地点:

在目前无C1、C2机动车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场的围场县、滦平县、平泉市、宽城县、兴隆县各新建一个C1、C2机动车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场。

二、考试场建设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C1、C2机动车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场考试线路路段设置,需获得属地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许可,并获得属地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考试线路路段设置、侯考厅建设、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系统维护标准:考试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系统以及考试项目、评判要求应当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1部分:总则》、《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4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 第3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场》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四)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五)设置考试场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车辆设备维护等岗位,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保障考试场规范运行。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资料时间:

    2018年7月23日,8:30—12:00 ,14:30—17:30;

   (二)接受申请资料地点: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A座9楼会议室,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2122833;

   (三)申请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属地县(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许可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属地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情况说明:

    此次新建 C1、C2机动车车型道路驾驶技能考场的使用、考试频率由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考试需求、考场等级资质和服务情况具体确定并动态管理。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