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夜幕降临,途经高新区凤凰山大桥的机动车逐渐将速度减了下来,每一辆经过这里的机动车都要接受执勤交警的细致检查。
当天,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7个大队集中开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统一行动,特别是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进行针对性查处,民警通过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过往机动车逐个进行检查。确保对交通违法的高压打击态势,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9时30分,夜查行动正式开始,记者跟随民警来到凤凰山大桥,直属五大队交警拿起酒精测试仪,对过路车辆的驾驶人进行检查,多数驾驶人都非常配合。 20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冀H72***的小轿车驶过凤凰山大桥,民警立即上前检查。经现场酒精检测发现,该驾驶人血液酒精浓度为20.1mg/100ml,属饮酒驾驶。 “吃饭时喝了几杯啤酒,以为没事呢,结果超标了这么一点,真是后悔,看来开车真的一滴酒都不能沾!”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懊悔不已,并表示以后绝不会再抱有侥幸心理。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处罚。 “请您配合检查,接受酒精测试仪的检测。”一辆车牌号为冀H6J***的车辆缓缓驶入凤凰山大桥,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经现场酒精检测发现,该驾驶人的血液酒精浓度为57.5mg/100ml,属饮酒驾驶。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说了实话,“晚上和朋友喝了酒又开车出来的,开到桥上也看到交警了,知道应该是查酒驾呢,躲不过去了,看来以后还是不能有侥幸心理。”随后民警根据规定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21时,记者跟随直属二大队民警来到车站路,过往车辆驾驶人正在接受酒精检测。21时05分,一辆车牌号为冀HC8***的机动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在例行检查中要求该男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47.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截至22时,仅交警直属二大队就查处饮酒驾驶机动车2起。 20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7个大队共查处饮酒驾车10起,无证驾驶1起,机动车无牌上路1起,通过严查严管,净化了我市道路交通秩序。 “春节期间,承德交警不断开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假套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但仍有一些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节后我们将持续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市交警支队民警提醒市民,一定养成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好习惯,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尤其不要心存侥幸,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