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询问,这是真的吗?据了解,目前,河北各地都没有“4月1日无牌电动车上路将一律处罚”这项规定。此外,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张华警官通过河北交通广播给出了权威回复。
张华警官表示:到目前为止,河北省石家庄没有接到任何上级机关以任何形式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的通知和规定。
这件事应该有三个原因引起大家的疑问。首先,在2018年,我国修订了电动车的国标,GB17761-2018,这个国家标准重新明确了电动车的外观设计、动力时速、质量等标准,新国标是在今年的4月15日正式实施;第二,北京率先在全国实施电动车上牌,但是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给予了三年的缓冲期;第三,前两天在灵寿县,出现了电动车上牌情况,那个是当地的治安部门防止电动车被盗实施的一个治安管理的手段。
张华警官建议,如果想买新的电动车,参阅一下即将实施的国家电动车国标。另外,从今年4月15日开始,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将开始实施,目前河北各地相关政策还并未落地,电动车如何管理?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置?交管方面是否会有新规?目前都未有定论。相关规定大家一定以权威部门发布为准,切勿听信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