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报废车 严重违法被拘留
来源:承德市公安局2019-05-24 11:0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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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 刘波)近日,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期间,查处一名无证、酒后驾驶报废机动车的嫌疑人。

 当日夜,该大队统一安排民警严查机动车司机酒驾醉驾毒驾、使用假牌套牌假证、闯红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1时40分左右,在抚宁城区天马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设置的临时执勤点,一辆号牌为冀C8Q×××的小轿车被拦停,执勤民警要求驾车男子接受酒精含量检测,经初步检测,发现该男子有酒驾嫌疑。民警当即要求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测试,经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66毫克酒精,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配合调查,该男子称未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及行驶证等证件,一直不配合。为查找车辆及男子相关信息,民警通过其所驾车辆号牌查询车辆信息,竟然发现该小轿车为报废车。在民警再三追问下,该男子才说出实情。原来该男子姓韩,一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确实是报废车。他还交代当晚和几位朋友聚在一起喝了点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驾驶人韩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等3项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