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为进一步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要求,5月19日早8点,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组织外卖配送企业骑手,开展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要求骑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共同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大队积极开展“一盔一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5月20日,直属三大队按照交警支队《“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开展“一盔一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活动中,民警深入城区重点路段,向广大群众、汽车驾驶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现场宣传驾驶汽车使用安全带和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解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知识,教育广大群众、汽车驾驶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带”和“头盔就是护头盾”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出行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和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四大队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 5月19日,按照支队统一行动要求,四大队结合我区重点道路整治工作实际,集中警力,在鹰城大街开展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不文明交通,交通违法进行劝导、宣传和处罚整治行动。在行动中针对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头盔进行主题为"头盔一戴、安全常在"的主题宣传提示教育,对无证驾驶助力车、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对不系安全带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请记好安全带,安全带是挽救生命带"的提示。在一天的整治行动中,共处罚无证驾驶助力车、摩托车驾驶人20余人次,进行提示宣传教育100余人次,暂扣无号牌机动助力车、摩托车10余辆。
六大队与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 5月19日上午9时,市交警支队直属六大队与双峰寺镇政府举行联席会议。召集该镇14个村书记,传达《承德交警支队“一盔一带”行动方案》,目的在于坚持宣传先行,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农村大喇叭持续向村民进行播放,广泛传播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提高广大群众知晓度,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检查、宣传、劝导,助推佩戴习惯养成和社会风气的形成。
滦平交警大队到西洼子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通过悬挂条幅、交通安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并借助移动led车载显示屏等形式开展"一盔一带”宣传。 交警提示:在购买电动车、助力车时,不要听信商家不用办牌办证的促销宣传,应到车管所进行咨询是否需要办理车辆号牌及驾驶证,如果需要办理牌证,请一定办理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否则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