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承德市公安局2023-11-14 11:00浏览次数:

11月5日上午9时40分,在市区翠桥路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因逆行被交警拦下,驾乘电动自行车的两位女士跟交警解释:“不熟悉路,就逆行了十余米。”随后,交警带领两位女士观看了电动自行车事故警示片,起初两位女士脸上满不在乎的表情逐渐变得严肃起来。日前,记者获悉,为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人员伤亡事故,从11月至年底,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管控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

据悉,整治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将与快递外卖企业建立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联合劝导、定期通报、约谈曝光机制,督促从业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所属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联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引导教育学生、家长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最近在家校群里,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了学生上放学交通方式的调查,针对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家长进行了提示,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注意行车安全。”市区一所学校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相关调查情况,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的家长不在少数,并且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比较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仅自己佩戴头盔,还为孩子准备了专业的头盔,目前学校内的宣传效果已见成效。

在行动中,公安交管部门除日常开展路面勤务管理外,还将根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特点,突出重点时段管理,针对早晚出门购物、接送学生、上下班等,结合高峰岗、护学岗,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主要通道布置警力,开展不戴头盔违法查处、普及安全宣传。

同时,公安交管部门采用定点加流动的方式,提高路面的见警率、管事率,依法严厉查处不戴头盔等各类违法行为。每周四、周五被定为全省统一行动日,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守法率低、涉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的乡镇、路段及城市主次干道、国省干道,逐个乡镇、逐个路段开展攻坚整治,确保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和通行守法率全面提升。

此外,随着各项整治行动的推进,公安交管部门已经逐渐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经公安交管部门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予以罚款处罚。在此提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一定要按规行驶、乘坐车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