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于江涛:服务营商环境招新效实
来源:承德市公安局2023-12-26 09:17浏览次数:

短短一年半的时间,他带队侦办涉及营商环境案件13起,为当地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4400万元。他是当地企业的贴心人,坚持破案和挽损并重,想方设法地维护企业的利益。他是群众的暖心人,时刻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头,千方百计地帮助群众捂紧“钱袋子”。


他就是于江涛,现任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一位有热情、有担当、肯用心、善创新的新时代公安民警。


为有源头活水来


“做为经侦战线的警察,我们的目的是维护好经济发展环境,只有做好预防工作,让源头的水活起来,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经济犯罪,让人民群众少受损失、不受损失,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拼搏的动力。”于江涛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于江涛在案件侦办之余,不断地走访企业,认真了解涉经济犯罪的情况。每次走访后,他都仔细地把了解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分析归纳,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思索解决方法,把握不准的,他就多方查找相关案例,主动向经验丰富的民警求教,制定出解决举措后,他又找指挥、法制等警种部门的同事查漏补缺,力求解决办法事半功倍、行之有效。他在深入梳理分析企业多发的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案件的犯罪特点和犯罪手段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生产经营中要开展“三个预防”(预防法人员工犯罪、预防外部不法侵害、预防内部职务犯罪)的工作理念,并将这一理念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向每个企业进行宣传,他把已经发生过的相关案例编辑成册,采取“线上+线下”的宣传手段,利用“经侦公众号”及8个行业“警企微信群”,建立起预防企业宣教网络平台,与多家县域融媒体联系,开辟了预防经济违法犯罪专栏,共推送有关涉经济违法犯罪宣传资料5大类30多种,有效堵塞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潜在的各种生产经营风险点,受到了当地企业的高度赞誉。


激活服务企业新引擎


“多亏了于队长的提醒,才让我们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 丰宁县某公司的女老板,提起于江涛,感激之情油然而生。女老板经过多年打拼,经营起了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家居家装于一体的综合公司,2022年6月份,于江涛带队走访该企业时,获知女老板在网上与一家钢结构公司签署了 500 余万元购销合同,正要打首付款200万元时,为了稳妥起见,于江涛热心地帮女老板审核了合同,并建议她实地考察后再打款。女老板接受了于江涛的建议,到天津考察后发现对方公司是个“水军”,如果当时打款,很有可能财货两空。

于江涛一直认为,服务企业不仅要有过硬的业务知识,更要有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行动。他本着“宁可自己人多受累,不让企业多跑腿的理念”,主动靠前服务,从“熟悉家事”入手,在经侦大队轰轰烈烈开展了“三变”行动:变“我不清楚”为“我要掌握”。他根据实际情况划片划区,组织所属人员持续深入企业,“护航”“问计”“包联”,建立了服务档案 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包保民警对企业情况都做到了如指掌;变“你的建议”为“我的服务”。他采取发问卷、搞座谈、寻问计等形式,征求企业对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出台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10条具体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周边环境及矛盾纠纷整治和调处力度,让企业静下心来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增效益;变“你的困难”为“我的责任”。他改变“坐班式”被动执法为“出诊式”主动服务,推出了民警“1+N”包保企业机制,对企业实行“贴身服务”,建立项目签署审核等“六项机制”,确保企业遇事有人问、有人管。仅2022年,于江涛带领包保民警通过为企业进行“三审”把关,及时预防企业被诈骗案件 3起,减少资金损失960万元。


破解难题招招有效


“办一起案件、倒一家企业”是经侦民警的“挠头事”,既要严厉打击涉经济犯罪,还要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是难事更是难题。于江涛与同事经过长时间的摸索研究,确定了强制手段慎“出手”、提速侦办快“打击”、风险预警早“提醒”的执法理念。

丰宁县某木材加工公司先后虚开352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造成税款流失。此案立案侦查后,企业主动如数缴纳了流失税款,办案民警通过走访企业查看订单,有大量木制产品准备发往多个省份,经侦大队经过审慎研究,对企业账户余额采取部分冻结措施,确保了其正常生产、正常经营。为了确保涉案企业能够早结案、少分心,于江涛带领民警在强化案件侦办质量同时,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坚持“对案件加快侦办、对账户资金加快查询、对能否立案加快结果研究”“三个加快”办案举措,让侦办案件早有定性、早出结论,减少社会猜疑,减轻企业法人心理负担。于江涛要求民警通过案件侦办,及时梳理、汇总企业管理存在的盲点及漏点,通过下发《提示函》或《建议函》等形式,实现对风险隐患的精准预警。2022年以来就向有关部门及企业发出《提示函》16份、《建议函》7份,效果十分明显。


打击犯罪“雷霆出击”扬威名


于江涛同志经常告诉大队民警“企业的合法经营是大事,我们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才能让企业家们专心创业、安心经营”。在涉企案件侦办中,于江涛带领民警“雷霆出击”,重拳打击,为企业营商发展环境“清淤”“扫雷”。针对个别房地产企业因“一房多卖”、“延迟交房”,造成购房群众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况,于江涛带队迎难而上,连续工作,仅2022年以来就侦破此类案件4起,追缴非法所得620万元,查封楼房186套。

群众对“诈骗”深恶痛绝,于江涛感同身受,对“诈骗”打击从不迟疑。2023年04月,丰宁县某超市负责人陈某某报警称:某平台丰宁仓的负责人赵某某称该平台有活动,对于预付款客户在使用预付款金额范围内免收代采费及运费,陈某某支付了36万元预付款后,赵某某只为其提供了价值25万元的货物后,既不继续供货,也不返还货款。接到报案后,于江涛立即带领办案民警进行侦办,仅用7天时间就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抓获,赵某某家属立即筹措资金,将33万余元的货款全部退还给受害人,超市负责人陈某将两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至丰宁县公安局,对经侦大队破案挽损表示诚挚感谢。


某村小组长路某套取房地产开发商补偿资金50万元案、涉及金额380多万元的高某等5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的养老诈骗案……一件件案件的快速侦破,引得当地的企业和群众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