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9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十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KOROL FARRUKH,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FA3009906,居留许可号码:102431203,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2、SHAKIROV JANIBEK,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FA0874834,居留许可号码:102431204,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3、MAMADALIEV SHOKHRUKH,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AA5397246,居留许可号码:102055787,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4、MAMAEV SANJAR,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FA0306618,居留许可号码:102055762,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5、ISYANOV ALAN RASHITOVICH,男,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FA0302060,居留许可号码:102055780,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6、KOROL VIOLETTA,女,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FA0306073,居留许可号码:102055788,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7、NAIBERGER ALEXANDR,男,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09600825,居留许可号码:102055763,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8、PLAKSII YULIIA,女,国籍:乌克兰,护照号码:FS276628,居留许可号码:102431201,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9、GANIEVA IRODA,女,国籍:乌兹别克斯坦,护照号码:FA2544266,居留许可号码:102055785,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现原聘雇单位已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告知本人不能再使用原居留许可出入境。
承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