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赵立新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告
来源:承德市公安局2023-07-20 15:32浏览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赵立新,男,1965年8月2日出生,因寻衅滋事被丰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刑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8月16日。赵立新在丰宁满族自治县看守所服刑期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经承德市公安局批准,现决定对罪犯赵立新自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16日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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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