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经侦犯罪的战场上他是冲锋者,在为民服务中他是群众“钱袋子”的守护人,在与犯罪分子的斗智斗勇中他是带领同事屡破案件的引领者,他便是兴隆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何小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从警21年以来,何小刚始终坚持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始终把廉政勤政贯穿于工作始终。自2022年至今,何小刚与同事们共同查办经济案件70多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元,收到群众送的锦旗5面,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60多名,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做为民解忧的先头兵
“我刚入警时带我的是一名已经退休的老民警王桂春,他是教师转行,给我的印象是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办案力求细致,是一个优秀的基层民警。”何小刚说。20年前是这位老民警带何小刚走进警察这个行业,让他从一个冒冒失失的小伙子蜕变成如今这个冲锋陷阵的先锋队长。
2021年,何小刚接到的一起案子,让他到现在都记忆犹新:有100余人到兴隆县政府反映2016年以来将多达3000余万元的购房款交到兴隆县某房地产公司后,迟迟不见开工建设,不见楼房踪影,怀疑被骗。兴隆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兴隆县公安局决定由何小刚所带领的经侦大队侦破此案。经调查,确定此案为合同诈骗案,涉及被害人112人,涉及连带公司20余家,分布在承德、唐山、石家庄、北京、天津多地。为了将这起案子查个水落石出,何小刚带领4名办案民警,经过近半年左右的调查、审计、取证,克服重重阻力,先后将孙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何小刚协助政府让该房地产公司未完成的住宅项目继续开工建设,为受害者追回被骗损失,受害的112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就是这样一位事事争做第一的领头人,带领着经侦大队破案40余起,抓获嫌疑人40余人,2022年做到积案破案清理80%以上。
做群众血汗钱的守护人
在担任经侦大队长后,何小刚以“服务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为工作目标,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研究,与群众深入接触,努力做到走进百姓心里,从中了解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利益受侵害的普遍现象和特殊案例,从而摸索出发生经济犯罪的原因和规律,努力做到党有所指民有所需警有所向。
今年春节后不久,何小刚又接到了一起棘手的案子。2023年初上级公安机关指示,兴隆县某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张某某将购房款800余万元占为己有,何小刚闻讯立即立案侦办。经过两个多月的细致工作查明张某某涉嫌挪用该房地产公司资金400余万元,诈骗购房人现金45万元,张某某被起诉至兴隆县法院,何小刚心中也终于如释重负。
群众送来的一面面锦旗是他夜以继日摸排线索的具象化象征,百姓的一句句赞赏是他工作最强的动力。
做案件办理的引领者
“虽然年龄在增大我坚持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业务知识,坚持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我对云端应用和各种先进技术充满兴趣。”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也逐渐狡猾精明,经侦大队必须精进办案手段才能将其缉拿归案,而何小刚便成为学习业务中引领者,带头人。
2022年8月15日,何小刚接到一起报警电话,电话中李某等10多人到兴隆县公安局报案称:经人介绍下载注册“WT”app,在app中购买“不良资产包”按照资产包预定时间到期后返还本息,现该app不能显示,投资人员所投资金不能退还。在查办“WT”诈骗案中,为快速冻结嫌疑人资金,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何小刚与同事们联系县局反诈中心利用反诈止付软件快速冻结犯罪嫌疑人资金400余万元,再通过资金系统冻结达到了为受害人追赃挽损的良好效果。
按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兴隆县公安局党委要求,何小刚坚持工作方法、形式创新,主动适应新的、前沿的工作方式方法,带领同事们学习新的现代警务创新战法,利用新时代的经侦业务知识打击新型经济犯罪。何小刚用自己的亲身行动践行着藏蓝誓言,凭着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韧劲和决心,锻造扎实的业务能力,坚守着精准打击经济犯罪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