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周泽民,男,
1978年2月18日出生,因危险驾驶罪被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刑期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9月11日止,周泽民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承德市公安局批准,现决定对罪犯周泽民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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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