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看守所拘役罪犯陈广财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告
来源:承德市公安局2025-12-15 16:50浏览次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看守所拘役罪犯陈广财,男,满族,1952年08月29日出生,因危险驾驶罪被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刑期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止。

陈广财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看守所拘役期间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承德市公安局批准,现决定对罪犯陈广财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4-7786319

 

 

 

承德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