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河北公安交管最新部署来了!
来源:承德市公安局2025-02-17 09:03浏览次数:

寒假即将结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也将陆续开学,为切实保障师生出行安全,河北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维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01 完善安全设施,防范隐患风险

开学前,各地结合学校位置、学生人数等工作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对优化学校门口交通组织、加装硬质隔离设施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加强警告标志、限速标志、过街设施、信号灯、禁停网状线设置。积极推进学校周边人行道、护学通道、减速丘、隔离设施等提升设施能设尽设,持续优化改善辖区学校防护设施设置。

 

02 优化交通组织,疏解交通压力

各地结合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特点、运行状况及通行条件,“一校一策”优化交通组织。综合采取错峰上下学、单向交通、远端停车、诱导绕行、临时限行等措施,缓解上下学高峰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在具备条件的学校门口设置接送学生车辆专用车道,引导接送车辆即停即走。推动有条件的学校用好地下停车、周边停车场等,分散学校周边交通压力。在学校周边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积极推行“校家警”管理模式,组织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共同参与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

 

03 严查突出违法,净化通行秩序

各地紧盯学生集中返校、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突出学校周边以及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集中的重点路段,加强巡逻管控和执勤执法,及时查纠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严查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治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黑校车”等问题。

 

04 强化校车管理,筑牢出行防线

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企业对校车车辆情况、驾驶人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隐患排查,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对不符合准驾资质的驾驶人及时清理;对未及时年审或处理违法、事故的车辆,督促及时处理。

 

05 强化宣传提示,引导安全出行

各地联合教育部门、学校利用微信群、短信平台开展点对点提示,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黑校车”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同时会同教育部门及学校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广泛宣传学生步行、骑行、乘车交通安全常识。通过集中宣传劝导、等方式,提醒家长、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开展形式多样的“知危险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巩固提升学生、家长、教师等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救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