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近日,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县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期间,查获了一起典型的涉酒交通违法,酒驾嫌疑人为一女子,被查前她曾喝鸡尾酒。2月4日20时12分许,丰宁交警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驾驶人孙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大阁镇兴丰路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检测值为41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驾驶人孙某某表示当天晚上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些鸡尾酒,觉得没什么事,结束后便开车上路行驶,不料被执勤民警查获。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向驾驶人普及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法律成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孙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遵法守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