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来源:承德市公安局2025-06-11 09:16浏览次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ー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20241231日之前依法扣留的3390小型汽车及二轮摩托车(具体明细见“承德交警公众号”和“承德交警”网站),予以公告请涉及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携带相关手续到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二、三、五、六大队接受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车辆依法处理,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390辆小型汽车及摩托车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