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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们

    发布日期:2019-04-2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承德市公安局字号:[ ]


    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于1993年地、市合并,为承德市公安局下属副处级单位,设有内设机构25个,其中机关科室14个,为:综合处、政治处、指挥中心、车管所、秩序处、事故处、考试中心、法制大队、公路巡警大队、警务保障处、科技装备处、宣传教育处、监管大队、督察处;直属勤务大队7个,为:直属一、二、三、四、五、六、七大队;直属事故处理大队1个,直属高速交警大队3个,为:直属张承高速一、二、三大队。支队本级编制数290,现有警力655人,其中正式民警246人,未录警公务员9人,工勤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24人,协警379人,公务用车改革后,支队现有执勤执法车辆76台,其中事故勘察车6台,宣传车1台。
        支队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负责编制全市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地方性交通法规,并组织实施;二、直接负责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和高新区的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三、负责对我市辖区的县级公安交警部门实行业务指导,统一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工作。
        目前,全市交警部门管辖道路里程1.36万公里,其中,张承高速204公里;国道3条共810.3公里;省道17条1549.4公里;县乡道路12304.5公里。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70.72万辆,驾驶人保有量为100万人。
        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共有大队一级单位19个,其中,支队本级直属勤务大队7个,直属高速交警大队3个,8个县级交警大队,以及负责承钢企业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钢城交巡警大队1个;全市交警系统总警力2177名,其中正式民警654人,协警9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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